宜宾市劳动力市场2004年第三季度职业供求状况分析
2004-10-09

  

一、本季度劳动力市场的主要特点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全市九县一区(包括部分街道、社区和乡镇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所采集的劳动力供求状况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据。

2004年第三季度通过市场招聘的用工单位443个,共发布用工信息1318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类岗位13127个,与同期相 比增加22.17 %;本季度新进入市场报名、求职的人员81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少量增长本季度有效岗位共13643个,有效求职人数为24210人,求人倍率为0.56

                                                              1、供求总体人数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上期结转

516

16100

 

 

 

本期新增

13127

8110

 

 

 

合计

13643

24210

0.56

+ 0.06

本季度劳动力市场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        劳动力供需状况

·从总体供求状况来看,求人倍率仅为0.56,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表明我市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就业工作面临的压力较大。

·从劳动力供给情况看,本季度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人员比上季度有小幅下降;求职人员仍以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为主,占总求职人数的86.33%;其中74%左右的求职人员年龄在16岁至34岁之间;求职人员文化程度仍以初、高中为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人员仅占总求职人数的6.34%。

·从劳动力需求情况看,用人需求以私营和个体企业为主,占总需求量一半以上;由于我市用人需求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商业、服务业为主,对劳动者文化程度要不求不高,90%左右的用人需求只要求具有初、高中学历。

2、劳动力市场供求的结构矛盾突出,"招工难与找工作难"两难现象并存,"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出现"错位"。要缓和这种矛盾,还需要我们加强对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的职业指导工作。

3营销人员、餐饮服务员、家庭服务员需求量较大,但招聘难的问题仍未解决。这些岗位受个人能力、年龄、专业技能和劳动强度、工资价位等因素的制约,能从事或希望从事的人员较少。

4、私营及个体企业成为市场就业的主体,私营企业安置吸纳就业主渠道的作用越发明显,本季度占用人总需求的50%以上。另外随着劳动执法力度的加大,用人单位依法用人的意识加强,从市场反馈的情况看,按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5、我市劳动力市场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门开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窗口,专人对求职的毕业生进行职业指导,实行一站式免费服务;并及时和市内各院校取得联系,上门开展“零距离”服务。本季度,先后有150名中专毕业学生通过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到苏州工业园区从事电子、机械制造业等行业;另外,有2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在本市找到了适合自已的岗位。

6、本市劳动力市场对家庭服务员的需求呈上升趋势,本季度约有200个家庭到劳动力市场招收保姆,但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的人员中,报名应聘保姆的求职人员相当少。

二、分行业劳动力需求情况

从产业用人需求看,本季度第二产业需求增长幅度较大,但其中劳务输出岗位(第二产业)占总需求人数的30%左右。若仅从本市第二产业用人需求看,比去年同期和上季度虽有一定增加,但增长幅度不大。

 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百分点)

与上季度相比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百分点)

第一产业

150

1.10

- 1.14

+ 0.23

第二产业

8966

65.72

+ 9.04

+ 13.29

第三产业

4527

33.18

- 7.90

- 13.52

合计

13643

100

 

 

 
                1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从行业需求看,制造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依然是我市用人需求的主体行业,其用人需求分别为55.13%、18.53%和10.72%。与去年同期和上季相比,制造业需求上升幅度较大,原因是制造业所点需求的55.13%中,约有30%的需求人数为劳务输出岗位。
  

3 :各行业需求人数表

行业名称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百分比)

与上季度相比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150

1.10

 - 1.15

+ 0.23

采掘业

989

7.25

 - 0.24

+ 5.34

制造业

7521

55.13

 + 9.59

+ 5.27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9

0.87

 - 1.48

+ 0.79

建筑业

337

2.47

 + 1.17

- 0.02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8

0.06

 + 0.03

+ 0.05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67

1.22

 - 0.05

- 2.90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2528

18.53

 - 2.51

- 5.56

金融业、保险业

22

0.16

 - 0.69

- 0.18

房地产业

7

0.05

 - 0.16

- 0.31

社会服务业

1462

10.72

 - 3.45

- 1.38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57

0.42

 - 0.24

- 0.15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

165

1.21

 - 0.69

- 0.56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21

0.15

 - 0.22

- 0.18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

0.01

 - 0.10

- 0.05

其它行业

89

0.65

 + 0.18

- 0.39

合计

13643

100

 

 

三、用人单位需求情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到了99.55%;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工需求占企业用人的绝大多数,两者合计约占总需求人数的77.75%;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继续呈下降趋势。

4: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百分点)

企业

13582

99.55

- 0.19

+ 0.14

其中:国有企业

1537

11.32

- 1.24

- 2.47

集体企业

571

4.20

- 4.45

- 8.99

私营及个体企业

7118

52.41

+ 7.43

+ 8.84

联营企业

200

1.47

+ 0.14

- 0.08

股份制企业

3441

25.34

+ 8.85

+ 9.84

外商投资企业

401

2.95

- 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