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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川省宜宾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文件宜市职介[200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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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劳动派遗工作,逐步推行企业人为社会人,使其企业用更多的精力组织生产和经营。让企业和劳动者都认识到对双方都有利,使该项工作在市场中成为一种制度。现将开展这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遣的范围和对象。范围是:市、内外各类有人单位;对象是:市内外并与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城乡劳动者。
二、派遣的程序
1、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用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其内容应包括用工数量、岗位、条件、待遇、用工期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条件组织(含原岗位人员)人员,由用人单位一并面试后确定录取人选,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包括用人单位相关条件,其期限要同有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致,同时注明派遣到哪个单位工作。
三、派遣后的跟踪服务内容
1、向社保机构申请五大社会保险,协助社保机构填制相关的表卡册。
2、确定投保基数,将确定的标准文字通知企业,并督促企业按时将功赎罪有关款项划入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帐户。
3、按月查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险机构托收金额是否一致,并做好协调工作。
4、经常到企业了解派出人员情况且,协助企业做好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员工的具体问题。
5、根据企业的建议,对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条件
的人员,要及时发出文字通知,并及时送达本人、社保局、就业局。
6、根据企业要求,随时补充派遣人员,具体办法同前二、2项。
7、对符合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协助办理相关领取失业救济金手续。
8、负责处理派遣期间的工伤、死亡事宜及伤残认定工作。
9、负责医疗费用报销声匿迹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10、建立并管理被派遣期间的人事档案。
四、工作职责的划分
……
二00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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